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表现为持续性的漫长的甚至伴随生命终结的漫性疼痛,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癌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2000年后,疼痛成为第五大生命体征已经得到世界公认,即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疼痛。
癌症疼痛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让癌症患者无疼痛是一个急迫的目标,怎么能给予患者一个行之有效的止痛措施呢,根据三阶梯止痛原则,全面准确的评估患者疼痛的程度是前提,为了能够准确的评估疼痛程度,以便准确的用药,评估应当遵循“常规,量化,全面,动态”评估的原则。
疼痛评估要相信患者的主诉,病人自我评估为主。“患者说痛就是痛,患者说有多痛,就有多痛。”
㈠常规评估原则:对于有疼痛症状的癌症患者应当将疼痛评估列入护理常规监测和记录的内容,应当在入院后8小时之内完成。
㈡量化评估原则:量化评估疼痛时应当重点评估最近24小时内患者最严重和最轻的疼痛程度,以及通常情况的疼痛程度,应当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通常使用数字分级法,面部表情评估量表法及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三种方法。
⒈数字分级法:用0-10的数字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0为无痛,10为剧烈疼痛,让患者圈出一个最能代表其疼痛程度的数字。
⒉面部表情疼痛评估量表法:
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疼痛时的面部表情状态,对照《面部表情疼痛评分量表》进行疼痛评估,运用于表达困难的患者,如儿童,老年人,以及存在语言或文化差异或其他交流障碍的患者。
脸谱法:
⒊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根据患者对疼痛的主诉,将疼痛程度分为轻,中,重度。
⑴轻度疼痛: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无干扰。
⑵中度疼痛:疼痛明显,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镇痛药物,睡眠受干扰。
⑶重度疼痛:疼痛剧烈,不能忍受,需用镇痛药物,睡眠严重受干扰,可伴有自主神经紊乱或被动体位。
㈢全面评估原则:
疼痛全面评估是对癌症患者疼痛病情及相关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疼痛病因及类型,疼痛发作情况(性质,加重或减轻的因素)止痛治疗情况,重要器官功能情况,心理精神情况,家庭及社会支持情况以及既往史(如精神病史,药物滥用史)等,应当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进行首次全面评估,在治疗过程中,应当在给予止痛治疗3天内或达到稳定缓解状态时进行再次全面评估,原则上不少于一月两次。
㈣动态评估:动态评估对于药物止痛治疗剂量滴定尤为重要,在止痛治疗期,应当记录用药种类及剂量滴定,疼痛程度变化。